中國商務部強化對日稀土等兩用物項出口管制
2026年02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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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2月24日,中國商務部發布公告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》《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》等法律法規,將20家日本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,同時將另外20家日本實體列入關注名單。此次管制覆蓋稀土、高性能永磁材料、鎵、鍺等關鍵戰略物資,核心指向兩用物項,是中國維護國家安全、規范戰略資源出口秩序的重要舉措。

稀土素有“工業維生素”之稱,是新能源、高端制造、電子信息與國防軍工不可或缺的關鍵原料。中國是全球最大的稀土生產、加工與供應國,長期以穩定供應支撐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。近年來,部分國家濫用稀土資源推進軍備擴張、損害地區和平穩定,促使中國不斷完善出口管制體系,從源頭防范戰略物資被用于不當用途。
此次對日強化管制并非突然之舉,而是政策體系的延續與升級。2025年10月,商務部已對稀土開采、冶煉分離、磁材制造等核心技術實施出口管制;2026年1月6日,商務部宣布加強對日本兩用物項出口管制,明確禁止向日本軍事用戶、軍事用途及有助于提升日本軍事實力的最終用戶出口相關物項。2月24日的公告則進一步精準點名實體,形成“制度+清單”的閉環管理,標志著管制走向制度化、精準化。
從內容看,本次政策呈現三大特點:
第一,精準靶向,不搞泛化限制。管控對象為涉及艦船制造、航空航天、國防電子等領域的日本實體,禁止向其出口兩用物項,并禁止第三方將中國原產相關物項轉移給這些實體。政策明確區分**軍用與民用**,合法合規的民用貿易、正常商業合作不受影響,體現“管得住、放得開”的原則。
第二,依據充分,符合國際慣例。出口管制是各國通行做法,中國嚴格依照國內法與國際防擴散義務實施管制,目的是阻斷關鍵資源用于軍事擴張,維護地區和平與全球戰略穩定,具有充分合法性與必要性。
第三,動態管理,留有調整空間。被列入關注名單的實體,若能配合最終用戶與最終用途核查、證明用于合法民用,可申請移出名單,體現政策的公正性與靈活性。
日本對中國稀土及關鍵材料依賴度極高。數據顯示,日本約70%的稀土進口來自中國,用于制導系統、新能源電機的中重稀土依賴度接近100%,鎵、鍺等半導體材料依賴度同樣超過90%。此次管制直接觸及日本軍工產業鏈核心環節,對其軍工生產與軍備擴張形成有效約束,同時也提醒日方:濫用戰略資源、破壞地區安全,必將付出相應代價。
從產業影響看,政策對全球產業鏈的沖擊有限。中國始終堅持合規便利化,對符合規定的民用出口申請依法予以許可,保障新能源、汽車、電子等民生領域穩定供應。管制的核心是**糾偏**,而非斷供,旨在推動資源合理利用與公平貿易,倒逼相關國家走和平發展道路。
此次政策釋放清晰信號:中國將持續以法治方式加強戰略資源管理,堅決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,反對任何利用中國物資危害地區和平的行為。未來,中國將繼續完善出口管制清單與執法機制,在保障全球供應的同時,牢牢掌握戰略資源主導權,推動構建更加公平、安全、穩定的全球產業鏈體系。
合規、透明、精準的出口管制,既是中國維護自身利益的必要手段,也是對全球產業鏈安全負責的體現。日方唯有正視地區安全形勢,停止損害中方利益的行為,才能為雙邊經貿合作創造穩定環境。



